理论上的增值税与现实中的增值税观感有太大的反差。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节点是什么呢?实践操作中可总结为两句话:第一句,会计账面确认了收入,不管是否开具发票,都需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第二句,已开具了发票,不管会计账面是否确认收入,都需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可见,税务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既强调实质,又强调形式,可谓两头拦截。
(二)很多时候,企业没能取得增值税专票,并非对方不开具,而是企业选择了不要。有些的供应商为了逃税,会提出不要发票可以降价。此时,不少企业会选择要低价格,不要发票。这是自己做的鸡贼选择,怎么能抱怨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票呢?这样的选择今后要谨慎了,不要发票损失会很大,增值税与所得税都可能增加。
(三)增值税有税率与征收率两个概念,税率有三档:6%、11%、17%,征收率有两挡:3%、5%。税率与征收率有何差别呢,从纳税人角度而言,都是交税的比率,只是数量不同,性质没什么不同。从税务的角度看,征收率针对非一般征收而言,涉及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过渡阶段的简易征收和特定事项的简易征收。
(四)哪些增值税不能抵扣呢?常被问到这个问题,给个最简洁的判断标准吧。只要你能拿到专票,就能抵扣;拿不到专票,就不能抵扣。有些行业比较特殊,目前规定不能给客户开专票,如银行的贷款利息、手续费;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等。也有例外,增值税规定了进项转出的情形,如果要列入转出,专票就不能抵扣了。
(五)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票。这样的规定导致小规模纳税人的客户获得进项抵扣比较费劲。营改增后,索取专票会成为一种普遍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并非不能开专票,只是需要到税务申请代开,这等于人为设置了一道障碍。如果想让专票获取更快捷,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松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权利。
(六)销项税减进项税计征增值税的模式实际是放大了增值额。计税增值额并非商品交易环节的名义增值额,它在名义增值额的基础上增添了不少斤两。增添斤两是国情、政策的需要,但税务有时也会出台政策做些调减,以期减轻企业税负。对比下来,计税增值额高出名义增值额的部分大致是不能取得进项税票的成本费用。
(七)增值税影响企业利润吗?明确告诉你,影响,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直接影响体现在:①发生费用未取得专票时,费用等于增大了;②缴纳增值税后还有附加税,附加税是费用;③混合销售时高低税率的业务切割不清,会从高征税。间接影响体现在:竞争对手存在低税率或偷漏税时,会挤压规范纳税的企业。
(八)发现增值税专票开错了,怎么处理呢?先看有没有认证,如果认证了,先做进项转出,然后应要求开票方开出红字发票与正确的发票,注意,错票不要退回;如果未做认证,建议先不要做账务处理,把错误的票退给开票方即可,然后要求对方开出正确的票。如果会计已做账务处理,先做红字冲销,然后再做正确分录。
(九)增值税设计相对科学,围绕增值税的筹划空间很小,但依旧有方法进行税负管理。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看,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如果想让当期增值税少交一点,有两个办法:第一,让当期销项税小一点,第二,让当期进项税多一点。要对增值税进行税负管理,就应从这两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