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共享单车新政:押金专款专用 需为用户购意外险。
人气:1202 发表时间:2018-04-11 11:08:49
共享单车作为民众短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很大程度的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对于我们这种上班族来说,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可是因为缺乏监管,不少因为共享单车出事的小孩子,还有一些违规骑行各种各样的原因,严重影响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长沙共享单车新政发布实施:押金专款专用,需为用户购意外险。
红网时刻长沙4月10日消息,2月24日,长沙市正式印发《长沙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就《指导意见》内容召开政策解读会。
共享单车为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接驳换乘提供了解决方案,同时,其乱停乱放和不安全骑行行为,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为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意见》从科学合理定位、明确部门职责、规范企业运营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引导用户文明用车、规范市民行为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明确指导思想,科学合理定位
《指导意见》指出,长沙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地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进入具有停放条件的居住小区,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协同推进共管共治
《指导意见》重点对政府、企业的各自职责进行了明确。政府从市级层面加强统筹指导,市交通运输、市城管、市公安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分别进行投放机制建立加强行业管理、监管平台建立和停放区技术导则制定及路面违停执法、通行违法行为的执法及事故案件处理工作。
区级层面加强属地管理,负责辖区内停放区施划,规范停放及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等工作。企业方面,《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安全运营、有序投放和保障服务的主体,应当依法依规承担营运、维护等管理主体责任。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车辆符合技术标准
《指导意见》指出,在本市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意见的规定,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应依法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设立线下服务机构,拥有保障服务、停保维护和处理投诉的场所。
须将所有车辆的数据接入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数字化监管平台,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运营企业在本市提供租赁服务前须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企业投放的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载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车身不得设置商业广告,企业应建立车辆维护档案,定期维修维护,确保车辆技术良好。
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用户合法权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市民实际出行需求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企业在投放车辆前应先向市交通、市城管、市公安等部门及所在区人民政府报告投放规模和方案计划,对车辆实行编码管理,并按照车辆投放量的千分之五以上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根据停车区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保护用户权益方面,企业应当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事故赔偿机制,向社会公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并建立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民投诉。企业应当制定停车管理应急预案,在遇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险情及自然灾害期间,负责做好车辆应急调度和停车秩序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
加强用户资金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尽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要求企业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或本市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金融部门和银行机构监管,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企业信息采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得公开或擅自泄露用户信息。企业应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采集保护等制度,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
运用技术和信用手段,引导用户规范用车
《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应利用电子围栏和电子地图等高科技手段,执行和落实“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车辆停放管理要求,采取在APP端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设立用车奖惩制度等方式,积极引导用户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通过信用管理手段加强对用户和企业的约束,《指导意见》中提出,企业应建立用户行为规范和信用评价管理制度,采取扣除诚信积分,提高用车使用收费标准等措施,建立管理“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用户取消用车资格,以引导用户文明规范用车。
实行实名认证,规范市民骑行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用户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过程中,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对于共享单车,加强监管是必要的,为骑行者购买保险也是必要的。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让用户安心安全出行。这个政策出来之后,希望共享单车能够去更好地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给民众提供更大的便利。
红网时刻长沙4月10日消息,2月24日,长沙市正式印发《长沙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就《指导意见》内容召开政策解读会。
共享单车为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接驳换乘提供了解决方案,同时,其乱停乱放和不安全骑行行为,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为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意见》从科学合理定位、明确部门职责、规范企业运营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引导用户文明用车、规范市民行为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明确指导思想,科学合理定位
《指导意见》指出,长沙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地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进入具有停放条件的居住小区,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协同推进共管共治
《指导意见》重点对政府、企业的各自职责进行了明确。政府从市级层面加强统筹指导,市交通运输、市城管、市公安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分别进行投放机制建立加强行业管理、监管平台建立和停放区技术导则制定及路面违停执法、通行违法行为的执法及事故案件处理工作。
区级层面加强属地管理,负责辖区内停放区施划,规范停放及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等工作。企业方面,《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安全运营、有序投放和保障服务的主体,应当依法依规承担营运、维护等管理主体责任。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车辆符合技术标准
《指导意见》指出,在本市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意见的规定,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应依法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设立线下服务机构,拥有保障服务、停保维护和处理投诉的场所。
须将所有车辆的数据接入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数字化监管平台,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运营企业在本市提供租赁服务前须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企业投放的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载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车身不得设置商业广告,企业应建立车辆维护档案,定期维修维护,确保车辆技术良好。
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用户合法权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市民实际出行需求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企业在投放车辆前应先向市交通、市城管、市公安等部门及所在区人民政府报告投放规模和方案计划,对车辆实行编码管理,并按照车辆投放量的千分之五以上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根据停车区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保护用户权益方面,企业应当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事故赔偿机制,向社会公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并建立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民投诉。企业应当制定停车管理应急预案,在遇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险情及自然灾害期间,负责做好车辆应急调度和停车秩序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
加强用户资金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尽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要求企业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或本市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金融部门和银行机构监管,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企业信息采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得公开或擅自泄露用户信息。企业应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采集保护等制度,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
运用技术和信用手段,引导用户规范用车
《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应利用电子围栏和电子地图等高科技手段,执行和落实“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车辆停放管理要求,采取在APP端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设立用车奖惩制度等方式,积极引导用户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通过信用管理手段加强对用户和企业的约束,《指导意见》中提出,企业应建立用户行为规范和信用评价管理制度,采取扣除诚信积分,提高用车使用收费标准等措施,建立管理“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用户取消用车资格,以引导用户文明规范用车。
实行实名认证,规范市民骑行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用户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过程中,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对于共享单车,加强监管是必要的,为骑行者购买保险也是必要的。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让用户安心安全出行。这个政策出来之后,希望共享单车能够去更好地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给民众提供更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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