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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注册农产品进出口公司的注册流程
人气:1181   发表时间:2018-05-04 02:07:49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国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紧密。我们把自己国家的农产品出口到别的国家,进口别的国家的农产品。只要在国内就能吃到国外别的国家生产的水果啊等各类农产品,我们不用说跑到国外才能吃到。那么要是我们也想做进出口农产品贸易生意,那我们应该怎么进行做呢?


  想要做进出口农产品贸易生意,首先我们得注册进出口农场品公司。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注册流程:

  (一)首先按成立普通公司程序注册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租房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需要准备经营场所,您需要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需要取得的住所使用证明包括: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

  2、工商核名

  确定好经营场所后,需到地址所在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或在网上核名也可),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所准备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字一般由四部分组成,依次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名字想好5-10个,备用)。

  3、编写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若为我公司客户一般由我公司代为编制。

  4、刻法人私章。

  5、去工商局指定的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并存入注册资金。

  6、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公司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二、设立登记阶段

  1、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等一起交给工商局。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营业执照。

  2、刻公司公章、合同章以及财务章。

  3、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5、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

  (二)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首先到公司所在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添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项目

  (一)申报

  对外贸易经营者,并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所在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 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上述报送材料各一份,《登记表》按要求,正反面填写,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格式

  三、办理与查询

  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后,需先携带以上书面材料到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开据受理凭证,商务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者,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三)后续手续

  一、海关 (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到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提交单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递交);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9、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办理期限:2个 工作日

  预录入完毕,海关会给海关的注册号和报关专用章印模,(椭圆形,长50mm,宽36mm),自己去刻制,刻制好到海关企业管理窗口提交印模,领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二、外汇管理局

  进口单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列入

  1、对商务主管部门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

  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

  4、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

  对于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名录”时,无需再次提供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及技术监督局代码证书等资料,可直接凭《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留存联(第三联)和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办理。


  不在名录上的进口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

  办理期限:即时办理

  外汇帐户开立

  境内机构的在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汇局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核准。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的,或已经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及资本项目外汇帐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可持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凡未办理机构基本信息登记的,应持以上资料到外汇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 办理期限:即时办理

  四、国税局

  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按以下时间要求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自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定。

  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在出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定。

  1、出口商在首次申请办理退(免)税认定时,应先向主管国税分局取得《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认定核实表》(以下简称《核实表》。

  2、出口商应认真填写《核实表》有关内容(一式二份),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主管国税分局。

  3、主管国税分局应自收到《核实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核实表》中各项内容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在《核实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将其中一份《核实表》交出口商,一份《核实表》

  归档保存。

  4、出口商取得经主管国税分局鉴署意见的《核实表》后,即可至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退(免)税认定岗,领取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注“与原件一致”并盖章)。

  1)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报告(原件,需电脑打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开始生产、经营、出口的时间等等情况);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3)主管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商务部及其委托机构签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 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6)银行基本账

  7)经主管局鉴署意见的《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认定核实表》(原件)

  8) 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5、退(免)税认定岗负责对《认定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出具认定意见,注明认定日期,并将《认定表》中有关信息录入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系统。将其中一份《认定表》交出口商,一份《认定表》及所附资料归档保存。

  6、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商取得《认定表》后,应在首笔货物出口前,持《认定表》到各办税服务厅,在征收管理系统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五、电子口岸

  新办企业申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入网资格审查具体操作办法说明如下:

  1、企业首先到主管地海关领取《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表1、表2),企业持已填制好的表(1)、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和清晰复印件各一张,有外汇核销员、报关员的需外汇核销员证、报关员证的正本和清晰复印件各一张,及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指定的海关电子口岸进行数据录入和导入

  2、企业持导入表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省技术监督局资格审查。

  3、持导入表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到当地主管工商、税务部门申请资格审查,工商、国税有权对已录入的错误电子数据进行修改。为适应网上办理企业入网资格审核手续的需要,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对有关技术软件作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税务、工商、质检部门可对审核中发现的涉及本部门管理内容的电子数据错误直接在网页上进行修改。

  4、以上三个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持表(1)、表(2)和导入表到指定的海关电子口岸制作企业管理员卡和操作员卡。

  5、完成制卡后,企业到指定的海关电子口岸缴付读卡器和配套软件等费用,领取管理员卡、操作员卡和所有配套材料。

  6、企业携带已制好的IC卡、缴付费用发票和相关纸面材料回当地外经、外汇和海关办理审核和授权等项事宜。

  农产品进出口公司业务流程

  一、商业洽谈

  出口双方经洽谈有出口意向,中方出口企业首先向客户邮寄货物小样,由客户进行全面的检测,当检测合格后,可以进一步签订正式合同。

  二、准备货物

  因国际市场需求各不相同,但单一品种需求量会较大,所以中方出口应提前准备好货物,并且保证货物的品质稳定一致。为了保障货物的质量,可以申请国内权威技术检测单位做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出口标准。

  三、申请许可证

  中方企业如果是生产加工型企业,长期从事进出口贸易,并有独立的进出口权,可以到当地商检局进行备案,直接向国内大型外贸公司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四、报检

  中方出口企业应该完成报检工作。企业依客户要求提供材料(包括国内权威技术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申请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完成各项检测。如果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当地商检局有备案,可以直接申请当地商检局进行商检,商检放行即可出口。

  五、报关

  同时中方出口企业应该完成报关工作。报关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报关委托书、核销单、报关单、发票、箱单等。

  六、定舱

  当完成上述申报和检测工作后,中方出口企业就可以向货运公司发出海运或空运定舱委托定舱。

  七、提单确认

  由合同双方确认提单各细节,以确保提单无任何遗漏。

  八、货物投保

  如果货值比较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险。

  九、货物出运

  针对客户需要,采用海运或空运,茶商向货运公司发出货物。

  十、装船电通知

  在货物出运后,通知客户货物已经出运。同时,将提货单邮寄给客户。

  十一、交单结算

  一般采用银行交单,买卖双方完成收汇(银行水单)、付货款(增值税票认证)、付运费等过程。同时,涉及到外汇交易的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申报。


  出口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一、根据2013年第61号公告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按现行申报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即:从原“有疑点”申报调整为“无疑点”申报。企业在单证齐全、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申报退(免)税。

  1.预申报(上门申报、远程申报)是进行正式申报的必经程序;

  2.单证齐全、电子信息无误是进行正式申报的必备条件。

  申报所需的有关信息为:


  出口报关单信息;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交叉稽核信息;消费税专用税票信息;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特别注意事项:

  1、生产企业2013年12月出口的货物,不管单证是否收齐,都必须在2013年12月做出口销售收入帐,并要在2014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增值税申报表》的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中做纳税申报,同时在附表一中填相应的栏次。

  2、生产企业2013年12月出口的货物,出口单证不齐部分(不申报的)不需要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收齐月份所属期计算,并在对应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8栏)上申报。

  生产企业应根据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出口销售额(不包括61号公告生效前已按原办法申报的单证不齐或者信息不齐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栏(第25栏)。

  3、生产企业不管在哪个月在申报系统中“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本期明细录入)菜单里进行操作时,必须注意“所属期标识”的录入问题。“所属期标识”必须对应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中的年份,例如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2013年12月5日, 2014年收齐了该报关单并在申报系统“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录入该报关单数据时,“所属期标识”应录“2013”。

  4、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三、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特别注意事项:

  1、外贸企业2013年12月出口的货物,不管单证是否收齐,都必须在2013年12月做出口销售收入帐,并要在2014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做增值税申报表的主表第8栏、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申报,同时在附表一中填相应的栏次。

  2、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3、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

  外贸企业购买用于出口的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认证后,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的25栏至35栏的相关栏次填写并在认证后的次月进行纳税申报,不得用于抵扣。

  如果你想要在长沙注册进出口农产品公司,以上就是注册的详细流程,要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立华星财务官网,或者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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