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长沙公司可以假冒注册商标呢?
人气:1379 发表时间:2018-09-21 10:08:29
正规的商标是要经过工商局或商标局审批后才算是正规的商标,才能正式投入市场使用。由于很多人因注册商标资料不齐全或不想经过复杂的程序取得商标,因此有不少就有一个想法:可以假冒注册商标吗?长沙立华星整理一些关于中国对假冒注册商标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包含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因此,假冒注册商标可能是单位犯罪。
附《刑法》相关条文: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包含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
附《刑法》相关条文:
第二百一十三条 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视为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假冒注册商标,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 大致说来,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明知是假冒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一)、(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因假冒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二)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
(三)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以上就是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小编建议各位长沙公司老板最好还是寻找一家正规的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或自己办理,切勿通过假冒注册商标这一途径。
一、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包含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因此,假冒注册商标可能是单位犯罪。
附《刑法》相关条文: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包含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
附《刑法》相关条文:
第二百一十三条 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视为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假冒注册商标,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 大致说来,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明知是假冒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一)、(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因假冒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二)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
(三)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以上就是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小编建议各位长沙公司老板最好还是寻找一家正规的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或自己办理,切勿通过假冒注册商标这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