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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详解假冒注册商标的相关内容!
人气:1305   发表时间:2018-09-21 10:36:12
  中国是注册商标总量比较多的国家之一,这也意味着注册商标通过率存在一定的难度,再加上注册商标的流程也比较繁琐,很多人就想用假冒注册商标这一方式,那么关于假冒注册商标好不好呢?长沙立华星小编主要是从假冒注册商标的含义、如何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及应受到哪些处罚上角度为大家分析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相关内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引言:

  最近团队处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刘某在作为某电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明知某品牌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形下,为获取利益,于2015年10月份开始,从市面购买正规某品牌产品后,通过仪器进行反向破解分析,得到该产品集成电路的结构图,再讲结构图提供给某厂家生产,生产后再直接贴上某品牌的的商标进行销售,销售额近70万元,后,案发,刘某被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名词解释: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的构成条件: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使用其,视为假冒注册商标;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第三、情节严重;

  (3)、同一种商品: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名称”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对商品使用的名称,通常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规定的商品名称。“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就是假冒注册商标

  认定“同一种商品”,应当在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和行为人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之间进行比较。

  (4)假冒注册商标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1、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

  2、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3、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

  4、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也视为假冒注册商标

  (5)、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三、假冒注册商标如何量刑: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假冒注册商标达到情节严重的,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假冒注册商标,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假冒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假冒注册商标的罚金的确定: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四、假冒注册商标常用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结合实践常用量刑情节):

  (1)自首。《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尽量促成双方调解,赔偿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假冒注册商标行动。

  (3)立功。《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从犯。《刑法》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坦白。《刑法》第67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帮助。更多假冒注册商标等精彩内容,欢迎拨打长沙立华星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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